職前訓練
參訓說明
INFORMATION
01
-
進入職前訓練網站登入會員後,報名
光子 (矽光子&量子 )與AI 應用專業人才養成班第 01 期
電子與AI應用專業人才養成班第 01 期 - 報名期間仍在職者(勞保投保狀態為「在保」)須以專案報名
- 非自願離職者欲報名,請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適訓評估後,推介參訓。
02
甄選作業
本課程將以甄選錄訓方式進行,甄試成績(筆試及口試)合格者使得錄訓,甄試相關資訊將於報名截止日另行通知
甄試當天須閱讀並親簽以下文件(此文件同網站報名時的資訊)
- 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
- 查詢個人相關資料同意書
- 職前訓練班示範例題
申請資格
適合對象:
- 15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作技能不足之失(待)業者
學費補助
年齡限制 | 身分說明 | 費用說明 | ||
---|---|---|---|---|
申請資格 | 15歲以上 | 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待)業者 | ||
補助 | 全額補助資格 | 15歲以上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或非自願離職者(即曾投過勞保,目前退保、待業狀態),其他補助身分別請參閱簡章。 | |
補助8成學費 | 15歲以上 | 未曾有勞保就保紀錄之失業者 | 學員自行負擔20%課程費用 |
獎勵金/津貼
類型 | 適用對象 | 給付金額(依訓練期間給付) | 撥款單位 |
---|---|---|---|
生活津貼 | 15歲以上,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 (就業保險法) |
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最長發給6個月。 | 勞工保險局 |
15歲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失業者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詳細身分可參考簡章 |
申請人於訓練期間每人每月按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發給職訓生活津貼(申請金額將會依基本工資有所調整,2022年基本工資為25,250元,基本工資之60%為15,150元),最長發給6個月。 | 訓練單位 | |
學習獎勵金 | 15-29歲本國籍失業青年 | 每月8,000元 | 桃竹苗分署 |
※以下對象不得參加本計畫之職前訓練課程※
如有下列其他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180日內。
- 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1年內。
- 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3年內。
-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 *完訓:指完成訓期但成績考核未達標準;結訓:指完成訓期且成績考核達標準。